部门职责-兰州财经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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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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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有资产管理处工作职责

     

      一、根据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制定学校国有资产管理、教学办公用房管理、教职工住房出售出租等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理顺资产管理关系,使学校国有资产最大限度的保值增值,负责学校国有资产配置、处置、调拨、转让,负责学校存量资产的有效利用,会同有关部门调剂闲置资产,推动国有资产的优化配置,建立国有资产整合、共享、共用机制;

    三、编制学校仪器设备、物资供应计划,并根据预算经费编制年度执行计划;

    四、根据会议纪要明确立项的采购项目,负责学校仪器设备、物资及其他服务设施采购、验收入库、维护保管等日常管理,负责学校资产的账卡管理、清查登记、统计报告及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五、建立和完善学校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对学校国有资产实行动态管理;

    六、负责学校的房地产资源管理,依照国家房改政策,做好教职工住房的出售出租学校教学、办公用房的管理工作;

    七、接受教育厅和财政厅的监督、指导,并向其报告有关国有资产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