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报2018年新增资产购置预算计划的通知
各院(部)、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为规范和加强国有资产配置管理,有效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的有机结合,确保学校2018年资产配置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相关要求,按照学校新增资产购置预算报批的具体办理程序规范(见《关于加强我校新增资产购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兰财大国资字〔2016〕4号)要求,现将编制2018年学校各部门新增资产配置预算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增资产购置办理原则
各部门(单位)新增资产购置时,遵循“先有预算后支出”、“先审批、后购置”、“分类归口办理”的原则,严格履行资产购置各项报批手续,严禁超预算、超标准购置资产。
二、归口办理
各部门(单位)拟购置教学(实验、实训)仪器设备、各类软件、行政办公设备等资产时,需以项目形式填写《兰州财经大学年度新增资产购置类项目申报汇总表》、《兰州财经大学购置资产预算清单》报归口办理部门,由各归口办理部门根据学校事业发展需要负责汇总、审核、论证、排序,并经主管校领导审定后,将《兰州财经大学年度新增资产购置类项目申报汇总表》报国有资产管理处。
根据学校《科研项目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2018年度拟使用科研项目经费购置仪器设备的,项目负责人需以项目形式填写《兰州财经大学购置资产预算清单》报项目主管部门(科技处、教务处、高等教育发展研究与评估中心等)归口办理。由各归口办理部门负责汇总、审核后,填报《兰州财经大学购置资产预算清单》报国有资产管理处。
三、注意事项
在总结、分析填报2017年新增资产购置预算经验及存在问题的基础上,填报2018年新增资产购置预算时需重点注意以下事项:
1、因上报甘肃省教育厅、甘肃省财政厅新增资产购置预算数据库结构有“规格型号”一栏,故填报2018年新增资产购置预算计划“附件2兰州财经大学购置资产预算清单”时,增加了“规格型号”一栏;
2、所有资产(设备)的技术参数及要求要详细、规范,否则资产(设备)没有技术参数限制,会造成无法进行招投标,无法购置满足实际需要的资产(设备);
3、所有资产购置类项目申报前,须组织有关专家对其可行性、必要性、预期效益、设备技术参数及相关要求等方面进行论证,确保填报2018年新增资产购置预算的科学性、合理性和严肃性;
4、涉及到和平校区新建学生公寓楼和教学实验实训中心新增资产购置预算的归口管理部门,要根据两项在建基建项目的进度情况填报2018年新增资产购置预算计划;
5、为了便于汇总、统计及上报2018年新增资产购置预算计划,请各填报单位不得更改所有填报表格的格式(如把EXCEL表转换成WORD等)、随意增减表格栏目、变动表格栏目顺序等。
请各部门(单位)按照学校新增资产购置管理相关规定,超前谋划,严格执行资产购置办理程序,认真编报资产购置预算,按时完成2018年度资产购置类项目申报,于9月5日前将相关纸质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国有资产管理处(崇德楼506室,办公电话:5252138),同时将相应电子文档发至办公自动化“李锡恩”邮箱。
资产购置预算填报工作联系方式:李锡恩 5252138,张修栋5252137
附件1:兰州财经大学年度新增资产购置类项目申报汇总表
附件2:兰州财经大学购置资产预算清单
附件3:关于加强我校新增资产购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7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