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首页 | 首页 | 机构设置 | 规章制度 | 工作动态 | 通知公告 | 招投标公告 | 下载中心 
1

规章制度

     学校首页 
     首页 
     机构设置 
     规章制度 
     工作动态 
     通知公告 
     招投标公告 
     下载中心 
  • 甘肃省政府采购资金国库直接支付会计核算暂行规定
    2010-06-02 09:41  

    为加强政府采购资金的管理,规范政府采购资金的核算行为,客观真实地记录、反映和监督政府采购资金使用情况,根据《甘肃省政府采购资金支付管理暂

    行办法》,制定本办法。

     

    一、财政总预算会计将预算内资金划入政府采购资金专户时,记:

     

    借:暂付款--政府采购款

     

    贷:国库存款

     

    同时记:

     

    借:其他财政存款

     

    贷:暂存款--政府采购款

     

    二、各机关事业单位将自筹资金划转到政府采购资金专户时,作如下帐务处理:

     

    (一)财政总预算会计记:

     

    借:其他财政存款

     

    贷:暂存款--政府采购配套资金--××单位

     

    (二)机关单位会计记:

     

    借:暂付款--政府采购款

     

    贷:银行存款

     

    (三)事业单位会计记:

     

    借:其他应收款--政府采购款

     

    贷:银行存款

     

    各机关事业单位有二级单位和基层单位的,其政府采购资金会计核算办法和帐务的处理,参照以上会计分录按现行机关单位会计制度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执行。

     

    三、财政总预算会计根据政府采购管理机构提供的有关文件资料和审核意见付款时,记:

     

    借:暂存款--政府采购款

     

    暂存款--政府采购配套资金--××单位

     

    贷:其他财政存款

     

    四、财政总预算会计支付政府采购资金后,由财政国库管理机构开具政府采购支出转帐通知书,具体帐务处理:

     

    (一)财政总预算会计将财政预算资金列报支出时记:

     

    借:预算支出--××类--××款--××项

     

    贷:暂付款--政府采购款

     

    (二)机关单位会计根据财政国库管理机构开具的政府采购支出转帐通知书。记:

     

    借:经费支出--××类--××款--××项

     

    贷:暂付款--政府采购款

     

    拨入经费--××类--××款--××项属于固定资产范围的,同时要记:

     

    借:固定资产

     

    贷:固定基金

     

    (三)事业单位会计根据财政国库管理机构开具的政府采购资金转帐通知书,记:

     

    借:事业支出--××类--××款--××项

     

    贷:其他应收款--政府采购款

     

    财政补助收入--××类--××款--××项属于固定资产范围的,同时要记:

     

    借:固定资产

     

    贷:固定基金

     

    五、政府采购节约的资金按原渠道划回后,具体帐务处理:

     

    (一)财政总预算会计记:

     

    借:暂存款--政府采购配套资金--×××单位

     

    贷:其他财政存款

     

    (二)机关单位收到财政划回的节约资金时,记:

     

    借:银行存款

     

    贷:暂付款--政府采购款

     

    (三)事业单位收到财政划回的节约资金时,记: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政府采购款

     

    六、发生退货时,财政总预算会计、机关事业单位根据退货证明和收到已支付的采购款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七、政府采购资金专户发生的利息收入的帐务处理。

     

    (一)财政总预算会计收到代理银行交来政府采购资金专户发生的利息收入时,记:

     

    借:其他财政存款--利息收入

     

    贷:暂存款--利息收入

     

    (二)财政总预算会计将利息收入全额缴入同级国库时,记:

     

    借:暂存款--利息收入

     

    贷:其他财政存款--利息收入

     

    同时记:

     

    借:国库存款

     

    贷:预算收入

     

    八、采购过程中遇到了特殊情况,导致预计的采购资金增加,超出了财政部门和机关事业单位已划入政府采购资金专户的资金时,其帐务处理如下:

     

    (一)财政总预算会计将增加的预算内资金转入政府采购资金专户时记:

     

    借:预算支出--××类--××款--××项

     

    贷:国库存款

     

    借:其他财政存款

     

    贷:暂存款--政府采购款

     

    (二)机关单位将应增加自筹资金划到政府采购资金专户时,作如下帐务处理:

     

    借:经费支出--××类--××款--××项

     

    贷:银行存款

     

    (三)事业单位将应增加自筹资金划到政府采购资金专户时,作如下帐务处理:

     

    借:事业支出--××类--××款--××项

     

    贷:银行存款

     

    九、政府采购管理机构收到投标商、中标商的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时,政府采购管理机构记:

     

    借:银行存款--×××投标(履约)保证金

     

    贷:暂存款--×××投标(履约)保证金

     

    退还时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十、如中标商不履行合同发生违约,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将没收其履约保证金和投标保证金等款项,视同罚没收入上缴国库。政府采购管理机构记:

     

    借:暂存款--×××履约保证金(违约没收)

     

    贷:银行存款

     

    财政总预算会计记:

     

    借:国库存款

     

    贷:一般预算收入--罚没收入(政府采购中标商违约没收款收入)

     

    十一、各机关事业单位将预算外资金划入政府采购资金专户进行政府采购时,按照现行预算外资金会计核算办法执行,机关事业单位根据支出转帐通知书作相应的会计账务处理。

     

    十二、年终,各部门单位应将政府采购支出纳入有关费用与本部门单位的经费支出合并向财政部门编报决算。

    发文日期:20011029

    关闭窗口